一、崇拜信仰
旧时汉中民间信仰神灵较多,凡与人们生产、生活有关的事物,几乎无不有信仰。解放前,城乡庙堂比比皆是,如土地庙、菩萨庙、牛王庙、马王庙、财神庙、龙王庙、平水王爷庙、文昌庙、关帝庙、城隍庙等,一个村落间往往有大小庙宇七八处,民间信仰的神主要有:玉皇大帝、观音菩萨、文昌帝君(文曲星)、山神(猎户信仰)、火神、灶神、财神、土地神、龙王、雷神、药王、送子娘娘等。还有河神、风神、路神、桥神、花神、树神等。此外,不同职业者也有不同信仰,木匠、瓦匠供奉鲁班,铁匠供奉太上老君,染坊供奉梅葛二仙,酒店、酒坊供奉杜康,梨园(戏班)供奉唐明皇,理发的供奉罗祖。解放初破除迷信,毁庙搬神,后渐无。
鬼魂旧时汉中民间多信鬼魂之说,常有祭鬼、驱鬼、祭祖之俗,希望亡魂不再回到活人中来作祟;人受意外惊吓,或久病不愈、萎靡不振,认为是丢了魂,要请巫师招魂,或由家人招魂;或于农历七月初七日傍晚,在十字路口煨火烧鸡蛋,为“失魂”的小孩招魂。今无。
灵物旧时汉中人崇拜灵物较多,如日月、山石、林木、动物等,认为它们有奇异功能,如把狐狸称为狐仙,把喜鹊叫视为吉庆将降临,把乌鸦叫视为不祥之兆,把蝙蝠作为“福”的象征。城固、洋县一些大户人家在大门前或村巷口墙头镶嵌一方灵石,上书“泰山石敢当”,以挡鬼怪妖邪,保佑人们平安。西乡县人崇拜槐树、石榴树,视为灵木,以槐树结子预兆妇女怀子,石榴象征多子。各地对一些古树、大树,多视为神,于节令时焚香、烧纸、挂红。
二、巫术
旧时汉中人受此毒很深,有病不求医而求端公、巫婆、神汉。巫术在汉中流传久远,一直延续,所谓巴巫之风,经久不衰。农村多有风水先生(又称阴阳先生)、端公,为人选择坟地(阴宅)、房址(阳宅)、安神、禳邪、超度亡灵,画符念咒,驱除鬼魂等,形式多样。有的略知医术,以巫术形式(符水)为人治病,人称“水师”,有的骗人钱财,贻误人命。今渐少。
傩除旧时,秦巴山区入冬之后,常见“庆坛”活动,又称傩除,俗称跳端公,为坛神歌功颂德,以驱鬼逐疫。坛神或为泥塑,或为木雕,身着五彩服,两手撑地,双足朝上,并不端坐,山民俗称翻坛神。举办庆坛,或为还愿,或生子庆贺。有时或连续天灾,或家庭突遭横祸时,在家中举办“庆坛”跳端公。庆坛时,第一天请神,第二天念咒禳灾,第三天送神。据清《城固县志》载:庆坛历史悠久,各地大同小异,每岁或间岁酿酒杀牲设宴,邀善歌舞人至家醮禳,跳跃如演戏状,曰庆坛。光绪《城固乡土志》载:“每岁冬起,至腊月底,凡许愿心或事业如意的富豪之家,均请端公来家祀神。端公着戏衣,戴面具,载歌载舞,曰跳神,并佐以锣鼓铙钹,法事三日。赛神之家门楣贴红对联,款宴亲友。”解放后“跳端公”为禁止的迷信活动之一,但至今尚未绝迹。城固南北二山的石马、中坪、八角、五里坝一带,偶尔还有端公驱鬼治病现象,多在夜间举行,规模很小且隐蔽,不易发现。
三、禁忌
旧时,汉中民间禁忌甚多,有人体禁忌、性别禁忌、婚姻禁忌、房事禁忌、生养禁忌、服饰禁忌、饮食禁忌、居住禁忌、外出禁忌、语言禁忌、社交禁忌、行业禁忌、丧葬禁忌、祭祀禁忌、动植物禁忌等。南山、北山、平川各县间禁忌亦不同。如迎娶择日宜双不宜单,禁忌初四日、十四日、二十四日嫁娶(婚姻);“少不下川,老不进山”,“七不出门,八不还家”(外出),忌正月初一串门、借东西;春节期间忌骂人、说恶毒话;忌妇女从扁担上跨越;男子在室内,忌女人上楼。行业禁忌只在本行业中流行,如打猎人相信野兽有灵性,一般忌直呼其名,将老虎称“斑子”、“大虫”,把黑熊称“黑子”,把林麝称“香子”,忌早晨说猛兽名。最忌药店、棺材店经营者说“再来”、“再见”、“欢迎”等语。佛坪等地在“杨公忌日”(传说为明代将军杨九平休假日,不开杀戒,忌日为: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冬月二十一、腊月十九日)不订婚,不结婚,不修房造屋,不宰杀和买卖猪、牛、羊。大部分禁忌今已不忌。
1.羌族禁忌的产生根源
羌族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有着自己古老的固有的宗教信仰及其体系。羌族社会的禁忌具有传统久远分布广泛的特征。其产生的根源是源于原始社会羌人对于万物有灵和神灵、祖灵、鬼灵的信仰崇拜。由此产生与万物有灵、自然崇拜有关的禁忌,产生对于多神崇拜的以及关于神灵的方方面面的祭祀、接触、回避等方面的禁忌。在羌族社会中,关于吉凶厄祸、预知预感,有许多纷繁复杂的预知信仰。羌族社会中的端公以及非端公的其他社会成员关于问吉凶祸福的占卜等形式,便是预知信仰的现实表现。对于人的活动可能与神、灵、精、鬼或者其他神秘的因果关系而导致吉凶祸福,都有引起禁忌的可能。凶之禁忌,为避防其凶:厄之禁忌,为其厄吉之禁忌,是罩其吉。所有羌族的预兆预知预感的神灵,与超自然力对于人的吉凶祸福的影响、信仰是禁忌系统的前提条件。
2.羌族禁忌的分类
(1)禁忌分类的原则
禁忌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在古今中外的许多民族之中广泛地存在过,并且在这些民族中间还继续存在。由于不同的民族在其历史、社会、宗教、地域环境、风俗、习惯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在禁忌的基本原理相通的情况下,也必然具有多种多样的差异与不同的特征。
羌族的禁忌有着自己的特点与类别特征,羌族禁忌与原生态的万物有灵的神秘性与泛神灵性相为表里。羌族的禁忌包括宗教禁忌、生活禁忌、人生礼仪禁忌、衣食住行禁忌空间禁忌、时间禁忌、生产禁忌等等。
按照普通宗教学的原理,禁忌包含禁忌对象和禁忌的表现形式及手段。禁忌对象与禁忌的表现形式是禁忌构成的两个核心元素。禁忌的对象是禁忌的客体,表明人们对于什么进行禁忌,譬如对于神等。禁忌的表现形式,譬如禁忌对神灵有不敬的言论、行为。在传统的羌族社会中,在家庭内吃饭、喝酒的时候,禁忌不敬祀神灵就自己享用酒饭,必须要有敬神的言语与行动,家庭中的老人以酒招呼神灵,然后才开始家人用饭。禁忌的对象与禁忌的表现形式,构成禁忌的两个基本结构。从禁忌对象和性质方面,可以将禁忌分为禁忌对象(禁忌事物)是神圣的、圣洁的和不纯的、不洁的两大类;按禁忌主体(执行禁忌者)的禁忌行为(有行为与无行为)的方式,可分为视、听、说、做、行、坐、食、思、重大事件方面等若干类;按时间,可分为原始禁忌、现代禁忌,世俗的季节、节令、祭祀、结社禁忌;按照空间,可以分为公共的神灵所在空间、家庭神灵所在空间、鬼邪所在空间、女性生产生育空间等禁忌禁忌的分类纷繁复杂,根本原因是存在人类始终没有完全认识自然的、人自身的、社会的许多奥秘和异己的力量,万事万物对于人来说都可能存在异己的神秘力量,对于人来说自身的生活中存在许许多多的不确定的命运与不确定的遭遇,这些遭遇的结果都与吉凶祸福相关。
(2)羌族禁忌的分类
按照羌族崇拜信仰的神及神圣事物而产生的禁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神圣对象的禁忌:对于羌族崇拜的天神山神、地神、树神、祖先神等各种神灵的禁。
鬼灵禁忌:对于羌族崇拜的各种鬼、邪、精、怪的禁忌。如忌戴草帽进屋,认为草帽招鬼忌将筷子横于碗上,忌倒扣酒盅等,这些都与逐鬼活动相关。
端公禁忌:羌族端公是接触、沟通羌族人崇拜的神及神圣事物的最直接、最特殊的阶层,他们自身的禁忌非常丰富,是最为严格的。首先是端公法器的禁忌:皮鼓、响盘、神杖等法器,是端公从事各种法事活动的重要工具。祖师神像角号、法铃、令牌、古钱、令旗等等,这些法器虽然是常见的自然事物物品,但是它们是在羌族宗教的整个信仰体系和宗教活动体系中,被具体地赋予与鬼神沟通的神圣信物,因此,禁忌也特别严格。
端公的禁忌可分为五个方面:
①所有的法器特别禁忌端公以外的人触摸,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作的法事会失灵,并给犯禁忌的人带来不测
②端公系统内部的人也不能随意乱动。原因是各个端公对于自己的法器有着程度不同的功用,有着自己通神、通灵的规矩。外人用了,可能引起不洁,法器就会不灵。就是自己所带的徒弟,也不能随便乱碰老端公的法器。
③端公自己在作不同法事的时候,包括皮鼓、祖师神像、角号等法器,也禁忌乱用。
④端公在作大型法事或者祭祀活动前,祭祀自己供奉的祖师,禁忌外人出入观望、喧嚷。
⑤端公禁忌随意置放法器。如使用皮鼓作为其他用途,臂如做枕头,这是端公禁的忌之一。端公出门作法事所要带的法器,都要经过烧香、敬神后才能从神龛上请下来带走,法事完毕回家后要洗手、净面、烧香、敬神后才把所有用过的法器安放在神位上,严禁任何人在神位上动用法y器端公也能随意敲击器使之发出声响。在敬神和作上坛的法事时,必须洗手、净面、沐身着装必须整洁,不洁净的不能戴,皮鼓不净不能用,装不能穿服端活须禁言端公不在洁从事祭祀中诚切态度必动虔一行公认真,严不规范的对于报酬禁忌随便索取。在给羌族家庭讳作索法事时也忌取报酬,随主人家意愿。在接纳徒弟传授经文和法术时,首上街上的酒席下乡村社火先必须注重职业道德的教育,视其品德情况逐步传授,不能随意向其传授功效特别的法术和咒语。
神圣空间的禁忌:神林、神树、火塘等,为羌族最重要的禁忌,严禁采樵狩猎。
神圣的时间的禁忌:
农历年底的二十八、二十九,禁忌家中人再出外。
农历年底的三十,禁忌到别人家吃团年饭。
正月逢戊日禁忌动土。
正月初一,禁忌到别人家串门,禁忌捎带东西出门。
二月初二,进行许愿活动,禁忌说不吉利的话。
四月春播后的驱逐农害活动,全村子的人都要参加,忌缺席。每家要准备一根柴火,在举行仪式时所带的东西及柴火要在驱逐农害的场地上烧毁,禁忌带任何东西回家。
行业禁忌:打猎人上山前都要占卜间卦,吉则行,凶则止禁忌未占卜或者卜卦就出猎;羌人上山支绳子套野物,要在凶兽出入的山岩峭壁或者深远的树林中进行,他们从事的狩猎是一种充满危险的活动。在上山行走之前,禁忌见血或打碎东西;走在支绳子路途的树林时,禁忌在山林里大声说话、吃喝;禁忌在山林里说累或躺在露天的草坪上;禁忌同伴间起贪心歹念。如果触犯禁忌,则可能遭来绳子放空,意味着没有收获,或者可能有受伤或者带来更大伤亡的灾难。无论是狩猎,还是采挖药材,或者放羊牛,禁忌用大黄叶盖在头上。
衣食住行禁忌:出远门回家,禁忌带有不洁的东西进屋,如果参加过丧葬,要在门外放火炮,要用柏树枝点烟熏身,才可进屋。
灶台的禁忌:坐火塘方位,禁忌把脚伸到火塘里边,禁忌在火塘里边烤鞋、烤绑腿水井的禁忌:禁忌把不洁净的东西放在水井边,在水井上禁忌说对于神灵不敬的话。
祖坟的禁忌:羌族的祖坟是非常神圣的地方,禁忌在坟场放牛羊,禁忌把杂物及不洁净的东西抛撒在坟场。在仪式前祭祀的羌族端公坟场忌说关于生死或者有人得病等事情。
牲畜死伤的禁忌:羌族禁忌吃马肉;丧葬时,丧家禁忌吃羊肉。接触了死的牲畜,回家要在门外以火烟去秽才能够进家门。
建房的禁忌:建房要择好日子,防止属相与年月的天干、地支、五行属相冲煞。
砍伐树木的禁忌:要择好日子,防止砍树的日子与天干、地支、五行属相冲煞禁忌砍小树,禁忌动神树。
生育的禁忌:禁忌外人到生育的产妇家中。
产忌:家中母猪产仔时,要在门上拴竹篾条,禁止孕妇拉扯,否则胎儿会死。
遇母猪或大牲畜产仔,孕妇禁入产棚。忌产妇在堂屋临盆。产妇未满月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也忌见生人,怕生人将鬼带来。
丧期禁忌:家中有人去世,行葬礼五天内忌与外人来往。丈夫刚死的寡妇,须围青苗菩萨转几圈,以木梳梳头,才可与他人见面。
婚姻禁忌:婚姻是对于婚姻双方和关系族群再发展的大事,有不少的禁忌,如禁忌同姓家族的男女通婚;男女双方生辰与八字严重相克的,不能结婚;男女双方一经订婚,禁忌家人在七天之内打左赵公镇宅图破任何器皿,否则视为不祥之兆;禁忌右龙王礼佛图局部悔婚;新娘在去新郎家的路上不准回头看望,犯了禁忌,会遭到惩戒。
宅忌:把亡人葬完以后,羌族人家要请端公到家中击鼓诵经,作法驱邪,怕的是死鬼闹宅,或是危害村子里的人,或是有害天年。只有端公作法后,才会消灾免祸。
端公作法的这一天晚上,丧家全家人都要搬出去住,把门锁上,屋内设酒席一桌,烧纸钱,地上用筛子筛一层火塘灰。据说是因为亡魂要回宅请阴差吃饭,用钱打点,火塘灰上会留下他们的足迹。第七天亡魂走了,全家才迁回住。
羌族的禁忌种类繁多,这与羌族的历史文化及生产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羌人为求得生存与发展,试图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尝试。